为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结算流程及方式,落实院前院内一体化收费工作,根据北京市财政局、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《关于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电子票据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要求,救护车收费项目中救护车费、医疗保障费、转运费等项目,按照医疗收费填列要求规范填列北京市医疗⻔诊收费票据(电子)中,即实现院前急救收费的医疗收费与救护车收费两票合一。
北京急救中心于2024年12月18日零时开具出了第一张医疗收费与救护车收费二合一的电子票据,同时停用了原有北京市救护车收费专用票据(电子),满足了医疗收费、救护车费、医疗保障费、转运费等收费项目统一合并到医疗门诊收费票据(电子〉的其他栏目的要求,顺利完成了院前医疗急救电子票据改革工作。
北京急救中心坚持以患者为中心,简化服务流程,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。下一步,中心将继续加强电子票据管理,优化内部管理机制,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控,为患者提供更加高效、便捷、优质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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